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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-民国上海的汽车牌照
时间:2010年01月23日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浏览:

     上海工部局建立于1854年,它是租界的市政组织和领导机关,实际上就是租界的市政府,工部局的总管就是市政府的首脑,即市长,董事就相当分管的副市长。工部局对在市内的车辆分自运车和营运车二大类,并分类每月征收相应的车捐。因自备车真正在路上的时间少,对道路的损坏小,所以每月征收的车捐少一点。营运车几乎整个白天,甚至夜间也在路上行驶接生意,它对道路的损坏就大得多,所以每月征收的捐就应该和必须高一点。为了确保征捐及对车辆的管理,早在19世纪70年代工部局就对登记注册的营运车和自备车发放牌照。早期,牌照只是用油漆直接写在车上规定的部位,而营运车拉车人或驾车人必须穿着规定的服装,在服装上也标明车辆牌照一样的号码,这种编有号码的特种职业的“工作服”被叫作“号衣”。

1901年,匈牙利人李恩时从欧洲将2辆汽车带进上海,当时在上海的外国人也是第一次看见汽车,这是一个新生事物,工部局的董事们开了几天的会,决定暂时将汽车编入马车的牌照号码,也根据马车的标准收费。工部局的官员没有料到,上海的汽车市场几乎与欧洲大城市一样火爆,仅几年中就剧增至数百辆。于是在1910年宣布汽车牌照独立编号,这一年放汽车牌照600号,其中1至500号为自备号,500至600号为出差车,收费分二种,一是牌照费,二是季捐费,规定自备车季捐费5两,出差车季捐15两。为了迎合车主对特殊号码的兴趣及增加市政收入,还特地留出一些特殊号码以高价出售。如上海宁波籍房地产商周纯卿抢先夺得第1号牌照,2号被英籍犹太人沙逊夺得,3号被英国人马立师,而哈同只夺得第4号牌照。上海登记的小汽车达2.1万余辆,与欧美的次大城市持平。

据说,到了二十年代,一些特殊号码须用二三十两黄金才能到手,其中3333号为鄂森大律师夺得,4444号为盛宣怀四子盛老四夺得,5555号则为虞洽卿之婿江一平大律师夺得,而杜月笙的牌照为7777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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